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具体职责
1、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。结合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,对经济体制改革中综合性、全局性和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研究。
2、编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规划,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,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。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。
3、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,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。
4、参与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,协调推进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和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。
5、组织实施和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,牵头研究和指导扩权强县改革。
6、指导县级综合改革,参与协调农村经济体制配套改革以及农村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衔接工作。
7、通过跟踪调研、组织试点、调度等有效方式,协调、督导改革政策的落实。
8、组织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考核评价。
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